我國于去年8月與哥倫比亞草簽了自貿協定,待這一協定正式生效,繼與智利、秘魯等中南美主要國家之后,我國又可以與哥倫比亞實現無關稅貿易。同時,我國是是與哥倫比亞簽署自貿協定的第一個亞洲國家。
兩國自貿協定規定,對于對方國家商品將分階段廢除關稅,而對于一些敏感的農產品則規定可以采取限制農產品進口的措施。協定還規定,向服務行業、服務供給方、投資和投資方提供與本國國民同等的待遇和最惠國待遇,并引進投資者-國家訴訟制度(ISD)。
另外,我國還將開放政府采購市場。對于協定適用對象的采購賦予本國國民待遇和無差別待遇,維持公正和透明的競標程序。(完)